2022-05-01 17:17:17 农时达情报
春耕生产正当时,为支持疫情防控下的春耕生产供应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加大涉农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近日,长丰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出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封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300袋不合格肥料并罚款3万余元。
2022年1月20日,长丰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由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检验结论显示长丰县水湖镇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镁(Mg)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但检验结论显示上述产品镁(Mg)含量项目经复检仍不合格。
执法人员先后4次对该农资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将现场查获的300袋涉案不合格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予以查封。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长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先行没收现场查封的300袋涉案不合格肥料,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33000元。
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市民购买化肥、农药等农资时,除了要看“三证”和生产日期外,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价格比市面上农药价格低的产品,不要被所谓的进口产品、××技术等字眼所迷惑。
购买时最好选择大品牌大厂家,品质和售后有保证。一旦买到假货,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损害农民切身利益违法行为。(陆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