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8 08:20:49 农时达情报
2022年2月22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赤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用换包装的方式,将原包装为通辽某公司生产的土壤调理剂产品重新包装为商标“中国农资”产品,包装标识公司为中国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农国控化肥贸易有限公司的复合微生物肥料。经核查发现包装袋上的“中国农资”注册商标已被判为无效,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中国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合同。经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3月8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用同样的换包装方式,将通辽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绿色核动力”的土壤调理剂产品重新包装为商标为“黑派π”的有机肥料,但该公司不能提供外包装授权使用书或委托加工合同,以上涉案产品货值达到人民币18.31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假冒伪劣肥料罪,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