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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四川凯沃丰化肥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2-09-25 09:12:04 正义网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公告


  渝检一分院民公告〔2022〕1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四川凯沃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事公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179号


  联系电话:023-67697520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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