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3 16:12:1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主产省份开展了新收获小麦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采集检验小麦质量样品14032份,共涉及149个地市888个县(区),获得检验数据超过21万个,及时掌握了2022年新收获小麦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结果显示,13省份2022年新收获小麦中等(三等)以上比例为96.2%,一等比例达到63.1%。
一、整体质量安全状况
按照各省产量权重对检验数据处理分析后,13省份全部样品检验结果为:容重平均值794g/L(一等),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63.1%、24.4%、8.7%、2.2%、1.2%,等外品为0.4%;中等以上占96.2%,千粒重平均值45.9,不完善粒率平均值3.1%,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8.9%。
二、各省份具体情况
(一)河北。共检验质量样品1705份,涉及11市以及雄安新区106县(区)。容重平均值795g/L(一等),变幅672g/L~850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66.5%、24.5%、7.5%、0.8%、0.2%,等外品为0.5%;中等以上占98.5%,千粒重平均值44.7g,变幅31.4g~55.6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3.0%,变幅0.3%~17.4%;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9.6%。
(二)山西。共检验质量样品236份,涉及4市28县(区)。容重平均值795g/L(一等),变幅704g/L~836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72.9%、16.5%、7.2%、2.1%、0.4%,等外品为0.9%;中等以上占96.6%。千粒重平均值47.6g,变幅33.6g~56.7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2.2%,变幅0.0%~10.9%;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9.6%。
(三)江苏。共检验质量样品1388份,涉及13市76县(区)。容重平均值799g/L(一等),变幅693g/L~855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69.8%、23.6%、5.6%、0.7%、0.2%,等外品为0.1%;中等以上占99.0%。千粒重平均值45.3g,变幅30.6g~62.0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3.0%,变幅0.0%~12.0%;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9.9%。
(四)浙江。共检验质量样品62份,涉及6市29县(区)。容重平均值799g/L(一等),变幅721g/L~847g/L。一等至三等比例分别为61.3%、27.4%和9.7%,五等比例为1.6%,无四等样品和等外品;中等以上占98.4%,千粒重平均值43.0g,变幅34.7g~52.1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6.4%,变幅1.4%~19.0%;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80.6%。
(五)安徽。共检验质量样品1683份,涉及15市67县(区)。容重平均值首次超过800g/L,达到802g/L(一等),变幅650g/L~854g/L。中等以上占97.4%,其中一等比例达到77.6%,千粒重平均值46.6g,变幅34.2g~62.3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2.6%,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9.4%。
(六)山东。共检验质量样品2753份,涉及16市133县(区)。容重平均值785g/L(二等),变幅671g/L~842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45.8%、33.6%、13.6%、4.2%、2.4%,等外品为0.4%;中等以上占93.0%,千粒重平均值44.8g,变幅24.5g~59.3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3.3%,变幅0.0%~16.2%;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9.0%。
(七)河南。共检验质量样品3830份,涉及18市125县(区)。容重平均值801g/L(一等),变幅731g/L~856g/L。一等至四等比例分别为76.3%、18.9%、4.4%、0.4%,无五等及以下样品;中等以上占99.6%。千粒重平均值46.8g,变幅30.9g~64.0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2.9%,变幅0.0%~19.1%;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9.7%。
(八)湖北。共检验质量样品417份,涉及15市55县(区)。容重平均值776g/L(二等),变幅664g/L~841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29.5%、37.6%、22.1%、7.2%、2.2%,等外品为1.4%;中等以上占89.2%。千粒重平均值45.5g,变幅37.2g~67.3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5.9%,变幅0.0%~31.9%;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84.9%。各项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
(九)四川。共检验质量样品263份,涉及13市55县(区)。容重平均值756g/L(三等),变幅655g/L~849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11.4%、24.4%、28.5%、15.2%、13.7%,等外品为6.8%;中等以上占64.3%,千粒重平均值47.8g,变幅30.4g~62.2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4.3%,变幅0.1%~31.8%;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9.1%。
(十)陕西。共检验质量样品440份,涉及10市55县(区)。容重平均值786g/L(二等),变幅712g/L~836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44.8%、38.2%、13.6%、2.7%、0.7%,无等外品;中等以上占96.6%。千粒重平均值49.2g,变幅36.0g~65.3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2.9%,变幅0.1%~14.0%;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9.8%。
(十一)甘肃。共检验质量样品353份,涉及14市76县(区)。容重平均值780g/L(二等),变幅702g/L~838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26.7%、38.2%、26.3%、6.8%、1.4%,等外品为0.6%;中等以上占91.2%,千粒重平均值42.0g,变幅25.2g~69.1g。不完善粒平均值3.3%,变幅0.1%~22.6%,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8.6%。
(十二)宁夏。共检验质量样品192份,涉及5市22县(区)。容重平均值774g/L(二等),变幅712g/L~822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27.1%、38.0%、25.0%、8.3%、1.6%,无等外品;中等以上占90.1%,千粒重平均值44.0g,变幅25.5g~53.3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2.0%,变幅0%~17.2%;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97.9%。
(十三)新疆。共检验质量样品710份,涉及9市61县(区)。容重平均值793g/L(二等),变幅666g/L~856g/L。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62.4%、23.8%、7.9%、3.7%、1.3%,等外品为0.9%;中等以上占94.1%,千粒重平均值45.0g,变幅23.0g~61.1g。不完善粒率平均值2.8%,变幅0%~9.6%;其中符合最低收购价要求(≤10%)的比例为100%。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