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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不合格,浏阳一农资店被处罚

2023-05-27 17:04:02 掌上长沙

劣质化肥,轻则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重则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最新公布的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案例中,浏阳市镇头镇一农资店因销售不合格化肥,被没收252袋不合格化肥及违法所得4560元,并罚款9600元。


这则案例警示农资生产者,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是坑农、害农的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惩,绝不姑息。


去年底,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案件线索,显示在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浏阳市镇头镇某农资店于2022年9月5日待售的300袋“星”牌钙镁磷肥,抽样检验结果为“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包装标识”项目不合格。


经查,该店于去年3月9日从湖南某肥业有限公司购进480袋规格为25Kg/袋的“星”牌钙镁磷肥,均采用统一的包装袋和标识,为同一交货批次。同年10月24日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后,该店停止销售上述产品。这一批次产品标称的售价为20元/袋,实际售价20元/袋,共销售了228袋,还剩252袋,共计货值金额为9600元,销售收入4560元。


浏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店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以有效督促经营主体提升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同时促进农资市场秩序的有效规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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