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2:19:17 陕西市场监管
西安市蓝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西安丰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12月9日,蓝田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农资产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称西安丰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蟒”牌复合肥料,经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和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判定为不合格。蓝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西安丰源农资有限公司购进“蟒”牌复合肥料4吨,每吨25袋,进货价格为2050元/吨,其中3吨以2530元/吨销售,1吨以2550元/吨销售,销售金额10140元,违法所得194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940元,罚款1014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