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2:23:21 陕西市场监管
汉中市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勉县纪元农资超市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案
2023年1月10日,勉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当事人涉嫌经营不合格化肥,随即对当事人销售的“福瑞华”牌复合肥料、掺混肥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库存的117袋化肥依法扣押封存。经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均为不合格。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
经查,当事人共购进销售“福瑞华”牌掺混肥料、复合肥料14吨,购进价格2900元/吨,销售价格3000元/吨,涉案金额4.2万元,违法所得0.14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117袋掺混肥料、复合肥料,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罚款2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