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3 12:24:59 陕西市场监管
安康市石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石泉县兴诚农资配送中心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腐殖酸磷肥案
2023年3月15日,石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电话,称石泉县兴诚农资配送中心销售的2022年11月18日生产的“玉苗”牌规格型号40kg/袋的腐殖酸磷肥疑似不合格产品。
3月17日,执法人员对该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当事人销售的该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GB/T20413-2017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石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从洋县玉虎化工有限公司购进5吨腐殖酸磷肥,进价为400元/吨,售价为450元/吨,货值金额2250元,违法所得250元。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向供货商索要资质材料,未能提供进货票据和销售台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50元,罚款36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