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1 14:33:06 农业农村部
2023年3月,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该市尚庄街道李某等人涉嫌生产经营假劣水稻种子。
因案情重大复杂,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对该案进行直接管辖。经立案查明,自案发时,当事人无证生产了8个品种的水稻种子,共计3.36万公斤,货值金额99.96万元。
其中,4个品种依法鉴定为假种子,共计3.3万公斤,货值金额96.72万元,违法所得15.04万元;1个品种涉嫌侵犯某授权品种,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已函告品种权人。
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4月,宜春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宜春市公安局,公安机关现已侦查终结,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