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23:38:10 农时达情报
2023年第1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化肥产品164批次,其中,生产领域69批次,流通领域9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15063-2020《复合肥料》、GB/T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GB/T18877-2020《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1020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T23348-2009《缓释肥料》、HG/T4215-2011《控释肥料》、GB/T2440-2017《尿素》、GB/T35113-2017《稳定性肥料》、GB/T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GB/T20413-2017《过磷酸钙》、GB/T535-2020《肥料级硫酸铵》等标准的要求,对化肥产品的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溶性氧化钾、游离酸、酸碱度(pH)、水分、硫、硝态氮、缓释养分量、缓释养分28天的累积养分释放率、控释养分量、控释养分28d的累积养分释放率、尿素残留差异率、硝化抑制率、多环芳烃总量、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硫氰酸根离子、三氯乙醛的质量分数、水不溶物、亚甲基二脲、钠离子、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总铊、缩二脲、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大茂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山东圣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朝阳作物营养有限公司3家生产者和肥城市桃园金玉农资经营部、李方莲、庆云县禾丰种子门市部3家销售者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总氮、总养分、钾、有效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控释养分量、氯离子、总铅、总铊、包装标识。其中,山东大茂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生产者和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