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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的肥料及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2025-01-10 18:57:59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日,安岳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安岳县元坝镇桃儿村销售肥料,其经营模式涉嫌为农资“忽悠团”。


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核查,发现一辆本地牌照的红色小货车,装有90袋标称省外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卜菌地乐®微生物菌剂肥料,该肥料的包装信息与农业农村部登记的信息不一致。


经安岳县农业农村局立案查明,该涉案肥料确由省外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由河北运往安岳县共计500袋(20吨),已向农户销售259袋(10.36吨),售卖单价150元/袋,销售金额共计38850元,下乡宣传产品时向农户赠送27袋(1.08吨),仓库内存放214袋(8.56吨)。经抽样送检,该肥料有效活菌数(cfu)、胶冻样类芽孢杆菌(cfu)不符合GB20287—2006 农用微生物菌剂标准,与登记批准不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5月31日,安岳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850元,并处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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