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时达情报 2022-06-01 06:43:51
5月30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称,为深入推动化肥保供稳价相关工作,更好地研究建立河南省省级化肥商业储备,
征求意见稿明确,省级化肥商业储备品种为氮肥和复合肥,以尿素和三元复合肥为主,其中尿素储备量不低于储备总量的40%。
省级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由企业自愿承担并自负盈亏,所需资金可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等申请贷款解决,省财政给予资金补助。
省级化肥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河南境内具备化肥生产、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正常。
(二)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联合体(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可组成联合体)中牵头企业上一年度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参与企业上一年度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三)化肥流通企业在河南境内有经营实体且近三年年均销售量 20 万吨以上;化肥生产企业在省内有生产基地且近三年年均肥料产量30万吨以上。
(四)尿素及复合肥承储企业在河南境内近三年年均销售量不低于企业投标量的1.2倍。
(五)化肥生产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能耗符合国家要求;化肥流通企业所采购化肥为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产品或符合国家商检标准的产品。
(六)具备与承储规模和区域布局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
(七)近三年无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土地、环保、证监等不良记录,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承担原“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春耕肥储备”“夏管临时用肥”任务中,未因造假等行为骗取补助资金而被有关部门处理过。
(八)银行信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