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时达情报 2023-04-03 11:42:18
面对用肥旺季,一些制假贩假的商贩也开始蠢蠢欲动。
为了避免购买、使用假化肥给农民带来严重损失,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害,昌图法院精心推出涉及生产、销售假化肥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希望给农民朋友们提个醒,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大家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因施不合格化肥·玉米减产53.6%
2018年9月,辽宁省昌图县张某峰向其哥哥张某学预定三、四种复合肥,准备销售至昌图县。张某学系山东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其公司主要经营有机肥、微量元素肥、掺混化肥、复混化肥生产及销售。
2019年2月至3月期间,张某学以每吨1560元的价格为张某峰生产玉米专用肥40公斤规格127吨,张某峰以每吨1900元价格销售给昌图县陈某印,获取金额19.8万元。后陈某印将该批化肥销售至昌图县、开原市自己的亲友。
出苗后,陈某印电话联系张某峰,说地里有黄苗死苗。张某峰与厂家技术员前去当地查看,确有该情况出现,厂家表示是由于干旱后肥籽没隔离好造成的,如果是化肥烧苗那苗就都死了,并称秋天有减产的话厂家会适当补偿。而后部分农民开始自行补苗,厂家并未采取措施。
2019年9月,经检测,施用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专用肥的农田,比照平均亩次减产373.7公斤,减产53.6%。案发后,山东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学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供述了为张某峰生产不合格化肥的事实。
判决承担法律责任·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昌图县市场监测管理局等部门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显示,该化肥总养分、总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均不符合其标明含量要求。
经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具测产报告分析,使用该化肥确系导致某县平均亩产减产原因。
2022年6月,昌图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张某学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对其从轻处罚。
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应采信。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六十七条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