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 2023-06-01 07:46:40
2022年12月29日,雅安市汉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汉源县嘉丰农资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小瓢虫有机肥料”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肥料113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18日,汉源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小瓢虫有机肥料”113袋(40kg/袋),标示保质期为“24个月”,合格证标示生产日期为“2019/11/27”,已超过保质期近一年。
经核查当事人销售台帐,上述化肥在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仍以60元/袋至120元/袋不等的价格累计销售329袋,售出总价为2.26万元。汉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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