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2023-06-03 17:23:54
2023年1月30日,毕节市大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省级监督抽检结论,对当事人大方县马场某农资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当事人待售的16吨丰年来®复合肥料(总养分≥40% 21-7-12含氯,净含量:40kg)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和钾养分,总养分技术要求≥40%,实测37.3%;钾养分技术要求≥10.5%,实测8%。售价2875元/吨,货值金额46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大方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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