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2023-06-03 17:24:43
2022年11月26日,铜仁市印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当事人廖某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对待售的“旭宝丰”肥料级硫酸铵Ⅱ型进行抽样并实施扣押。
经检验,该批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硫(S)、水分(H2O)、水不溶物、氯离子(Cl-),硫(S)技术要求≥21%,实测19.55%;水分(H2O)技术要求≤2%,实测2.84%;水不溶物技术要求≤2%,实测6.67%;氯离子(Cl-)技术要求≤2%,实测5.52%。经查,当事人未经登记,该批产品进货数量155袋(40kg/袋),销售价格52元/袋,产品未售出,货值金额806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印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