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市场监管 2023-06-13 12:24:17
汉中市略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略阳县鹏汇商行销售以次充好化肥案
2022年12月9日,略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当事人销售的美国嘉吉(磷酸二铵)肥料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12月10日,略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产品59袋,购进价格142.5元/袋,销售价格150元/袋,截至现场检查时,该批化肥全部被勉县汉中航标农资公司销售商收回,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885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发票,没有建立进货和销货台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442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