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某电子商务公司销售劣质农药案

农业农村部 2023-09-21 14:38:24 0

2023年3月,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该县某电子商务公司通过某电商网络平台销售的“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宁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涉案农药依法抽样送检,该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为5.2%,远低于30%的产品质量标准,属劣质农药。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购入标称广西某农药公司生产的涉案农药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和贵州省贵阳市设置2个农药仓库,并通过其经营的2家网店以每桶(5公斤)72元的价格销售,至案发时已售出5万余桶,销售金额360余万元。


2023年4月,宁化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宁化县公安局,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对当事人进行立案侦查。

更多>>

你可能还喜欢看

X

长按识别二维码

点击复制微信号:nsdqingbao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