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2023-12-10 20:24:32
在2023年6月上旬,37团连队职工刘某等三人在新疆且末县某农资店周某那里购买大豆除草剂,喷药后大豆苗叶黄而枯萎,造成160亩大豆严重减产。
后经该连队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给刘某等三人现有大豆苗因打除草剂造成减产采取最大限度的补救措施,收获时,按照辖区最高亩产进行对比,补差价进行赔偿,赔偿款在大豆采收结束1个月内完成。
2023年9月刘某等三人将大豆采收后,找且末县某农资代理商李某和农资店周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一直相互推诿,要刘某等三人到法院进行诉讼赔偿。无奈之下,刘某等三人来到该团司法所寻求帮助。
该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便电话联系到了且末县某农资代理商李某和农资店周某,向其进一步核实了解情况,最终确定损失事实以及过错责任。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征得三方同意后,约定面对面调解的时间。且末县农资周某表示,该赔偿应由代理商李某承担,自己只是此款除草剂销售方,而李某对于此事则是不予理会,拒绝沟通赔偿。
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立刻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条款,并从善良风俗角度释法说情,以案释法,明法析理,耐心说服双方各退一步,协商赔偿金额,最终三方达成协议,农资代理商李某和农资店周某向大豆种植户刘某等三人赔偿损失共7.5万元。
一方因得到赔偿而感到无比激动,另一方因为结束赔偿而轻松不已,望着三方满意的笑容,司法所工作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坚定。
事后,刘某等三人向司法所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拉着所长的手连声说谢谢,这一刻,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本案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以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不仅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更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提供了一种更方便、更快捷、更经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