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时达情报 2024-01-29 16:26:56
中化化肥公告,于2024年1月26日,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化化肥根据其持股比例向其联营公司阳煤平原提供总額约为人民币167.67百万元的借款用于其职工安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之公告。如该公告中所述,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阳煤平原收到平原县人民政府的通知,要求阳煤平原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关停淘汰当时运行的42台固定床气化炉。
有关气化炉的关停乃是根据国务院的「危化品生产企业退城入园」的政策和山东省政府淘汰化肥行业落后设备的决定作出的工作部署。此强制性关停导致阳煤平原目前停止营运,资金流也因而受到影响,及未来经营不确定。阳煤平原的资产比较有限,且较难于短时间内变现,以支付包括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安置阳煤平原的职工而制定的计划(「职工安置」)的各项费用。为积极有序安置职工,阳煤平原将需向其股东筹借资金。阳煤平原的其他股东,即阳煤化工和平原聚源,已同意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向阳煤平原提供借款,并将会与中化化肥共同签署下述条件及条款一致的借款合同。
提供借款以及借款合同经测算,阳煤平原所需的职工安置资金约人民币456.24百万元。阳煤平原现向中化化肥申请按中化化肥持股比例对其提供总额约为人民币167.67百万元的借款用于职工安置(具体金额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阳煤平原所需资金和资金缺口审核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借款期限:放款之日起计两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的利率。